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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瘫儿全面康复前先行康复评定

来源:上海壹博医生集团   发布时间:2014-08-28   编辑:Dr.Eber

  小儿脑瘫运动是非进行性,不治疗而康复自然是很困难的。有研究证实,未进行系统康复治疗的脑瘫患儿全部不能生活自理。有些家长误认为孩子太小,太软弱,缺钙等,想按日常生活调理等待成长、自愈不予治疗,这是错误的。还有一部分家长认为,孩子五官及四肢健全,只是年龄小,随着发育成长,不治自然会好。这也是错误的。

  也就是说,脑瘫患儿如果不予及时有效的康复治疗,久而久之就会出现关节变形、挛缩及废用性肌萎缩现象,脏腑功能减弱,免疫力下降,从而出现癫痫、智力低下、发育迟缓、纳呆、且易感染各种疾病,严重者心肾功能衰竭而危及生命,所以脑瘫不治不会自愈,反而会加重病情,增加患儿痛苦,甚至造成终身不能自理。

  所以,小儿脑瘫要及早发现,及早治疗,不要寄希望于不治自愈。在脑瘫早期康复中我们应注重运动疗法,可据神经心理学的原理和神经发育的规律,采用促进和强化的治疗方法进行治疗。

  小儿脑瘫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都有不同的治疗措施,在进行康复(包括术前术后)治疗前应对脑瘫患儿进行全面检查,确定患儿受限部位和受限程度及有无骨折等,测试患儿心理状态和智商状况,并在做出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确定康复治疗方案。

  脑瘫早期的基础训练重点是对3岁以下婴幼儿实施翻、坐、爬、站、抓等基础性康复训练,其主要目的在于遵循小儿"3翻、6坐、9爬抓"(即3个月能翻身、6个月能自己坐、9个月能爬)的功能发展规律,及早介入患儿上述基本功能障碍的解除和正常功能的形成。

  如果发现3个月以内小儿易惊、啼哭不止、睡眠困难、吃奶无力、吞咽咀嚼困难、自主活动减少;4-5个月时头仍竖不直,眼睛不会追视物体,不伸手取物;6-8个月仍不会独坐等表现时,家长应及时带小儿就诊,经专业医生检查、评价,再结合影像学特点,对有临床症状和体征的小儿应给予全面的综合康复治疗。

  对脑瘫儿童来说,在康复治疗过程中应进行康复评定,可以了解患者功能障碍的种类和主要的功能障碍--通过康复评定可了解患者的功能障碍是属于躯体性?精神性?言语性?社会性?还是混合性的?何者为主?何者为次?从而分清主次,有针对性地决定采取何种康复治疗措施。

  了解患者功能障碍程度--患者功能障碍不仅应了解其种类,还应判断其程度。患者功能障碍的严重程度,常以其独立程度的受损为标准;同时可以确定康复治疗目标的确定--对患者功能障碍的种类、严重程度和主要功能障碍有了正确全面的了解以后,治疗的重点即可明确,通过康复治疗和训练,预期使患者的功能障碍恢复到何种水平?

  这种水平即是治疗需要达到目标。后者应有明确的指标,最基本的指标是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恢复的水平。其次是对家庭及社会的适应能力的恢复水平和就业能力恢复程度等。治疗目标又可分为:近期目标(初步阶段目标);中期目标(康复治疗过半时应达到的目标);出院目标(治疗结束时应达到的目标);远期目标(患者出院后回归家庭和社会后所能达到的水平)。

  而决定脑瘫患者各种康复治疗措施的先后顺序:康复评定会议要综合各专业评定结果的意见根据功能障碍的主次,对脑瘫康复治疗的先后顺序作出合理的安排。影响患者生活自理能力最严重的和患者感到最痛苦和最迫切希望解决的应予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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