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400-9696-399

科学指导下开展脑瘫综合康复

来源:上海壹博医生集团   发布时间:2015-09-16   编辑:Dr.Eber

   临床实践证实,如果能采用综合治疗手段可达到促进脑瘫患儿神经发育,改善神经功能,调节神经肌肉兴奋性,激发代偿功能,重建神经通路的目的。在脑瘫长期康复治疗过程中,除了接受医生的科学指导,严格按照医生制定的康复计划进行治疗之外,脑瘫患儿及其家长也必须互相配合,加强沟通,树立信心与恒心。

 
  对脑瘫患儿的运动障碍宜尽早进行恰当的治疗,需根据脑瘫患儿的临床类型、病残程度和范围制定康复计划,定期复查和修改计划。需要强调的是,对脑瘫患儿进行康复时必须在成功完成一个康复事项之后再去开展下一步,要从爬行训练再到站立训练再到行走训练,万不能因为急于看到康复效果出现就随意加快训练进程。
 
  欧洲脑性瘫痪监测组织(SCPE)的临床分型原则是:根据患者个体神经肌肉运动功能异常主导表现形式完成脑性瘫痪临床分型原则。根据SCPE的分型理念,目前脑瘫可分为痉挛型脑瘫、运动障碍型脑瘫(肌张力障碍型、手足徐动型)以及共济失调型脑瘫,这一倡导为当今更多学者和组织推荐,也不主张将混合型纳入临床分型原则,受到广泛支持。
 
  如果根据运动障碍涉及的部位分类的话,脑瘫可以分为单侧瘫、双侧瘫、四肢瘫、单肢瘫以及三肢瘫五大类;而根据运动障碍分类的话,脑瘫可分为几乎没有行动限制、具有中度运动限制、具有重度运动限制的脑瘫患儿以及有目的性的运动及动作完全不可能完成等四类。
 
  以上所述的3种分类方法,特别是按临床特点分类和瘫痪部位的分类,对脑瘫的康复尤为重要。因为分清脑瘫患儿的疾病类型、瘫痪部位和障碍程度,将会对治疗计划和治疗目标起决定性作用,可以预测患儿将来恢复的程度及回归社会的可能性。
 
  经过长期的临床实践验证,目前理想的脑瘫治疗方法是集康复训练、手术治疗于一体的综合性康复治疗,而它们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也各不相同:外科手术主要是解决瘫痪造成的肢体运动障碍,而不是针对原发性病灶进行治疗;矫形手术主要是在解痉手术之后,对已经发生的关节畸形、脱位、肢体畸形等进行矫正,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引起肌肉痉挛、关节肌腱挛缩、关节畸形的真正原因。
 
  此时我们要特别注意一点,脑瘫一期手术(FSPR术)与二期手术(CP-MMA术)的时间顺序千万不可搞错,必须先行FSPR术解痉之后,方能行肌力肌张力调整术进行矫正治疗,否则畸形情况必将复发。
 
  特别要提出,手术之后的功能锻炼是决定疗效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要素。一般来说,术后一年最好在专业康复师指导下在医院进行训练,患儿出院回家后必须在家中继续进行训练才能保证疗效。
 
  在此我们还要提醒一句,高龄产妇生育脑瘫儿童的比例较年轻产妇要高。高龄产妇是指35岁以上第一次妊娠的产妇,其产下脑瘫儿的几率可达到年龄在25~34岁产妇的3倍。超过35岁的大龄女性相较年轻孕妇,其生育本身就有一定的风险,而胎儿脑瘫的概率也会比年轻孕妇要大得多。所以,这部分人群怀孕前的准备工作更要仔细全面,孕前检查、心理准备、生理准备等一个不要少。
网站版权所有:上海壹博医院 沪ICP备2021021912号-3 本网站信息仅做健康参考,并非医疗诊断和治疗依据,具体诊疗还请遵照经治医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