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儿脑瘫康复治疗的历史上,矫形手术曾经一度被作为主要的手术方式运用在临床上,但是经过实践证实其实并不可取。因为如果矫形手术之前没有先行解痉手术的话,则矫形的效果是暂时的、不稳定的。所以现当科学的治疗原则是解除痉挛后再进行矫形,先后的次序问题是重要,不可随意颠倒。
目前脑瘫矫形手术作为脑瘫综合康复治疗中的方法之一,是在完成康复和解除痉挛的各种神经手术之后,对于不能缓解的动力性畸形和已存在的固定性畸形,由矫形外科医师根据病儿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案进行畸形的矫正,以进一步达到改善功能的目的。
对于不适合解痉手术的患者存在的畸形,也要由矫形外科医师先行矫治手术,然后进行功能训练和康复锻炼。一般认为脑瘫病儿四到五岁前不需进行手术治疗,这个时期应采用训练疗法,多数病儿可获得较好的效果而免于手术,若经过系统的训练治疗而无效或延误治疗而发生变形挛缩时,则可在四到五岁以后手术治疗。
如果过早手术,随着患儿年龄增长发育,肢体畸形可能复发,需再次或多次手术。上肢手术年龄在7岁以上。肌腱移植术要慎重,最好在生长停止后进行。但对于手足徐动型脑瘫患者,为抑制不随意运动,防止足外翻而做肌腱固定术,应早期手术治疗,否则难以得到理想效果。
经过多年实际运用我们也发现,矫形手术一般对于痉挛型脑瘫患儿更为有用,其手术原则基于以下六点:
1、减缓痉挛,矫正脑瘫引起的变形。
2、恢复运动机能,上肢手术少而下肢手术多,约占矫形手术的50%以上。
3、对下肢多部位变形手术矫治时,应从近躯干部位开始手术。如先从髋关节,然后再膝关节、踝关节,当变形只限于踝关节而其他部位的运动功能又较好时,手术效果好。
4、因痉挛型脑瘫下肢交叉不能站立步行,经过训练不易纠正者,或双腿过度交叉,影响大、小便排泄,护理困难者。
5、两侧下肢长短判别过大时,须手术治疗,否则可引起骨盆倾斜,脊柱变形。
6、上肢手术目的为恢复手的功能,或因严重变形而影响美观。
总而言之,脑瘫矫形手术所针对的应是智力正常或接近正常,单纯性痉挛性脑瘫患儿。另外肌张力虽高,但固定挛缩较轻,肢体有一定的主动运动功能者,也适合手术。而智力低下、肌张力低下,主动运动功能较差者,以及手足徐动、共济失调等脑瘫类型,则不适宜接受矫形手术。
当然,矫形手术之后的康复训练也很重要,在医生指导下坚持长期科学规范有针对性的训练,方能真正达到满意的康复效果。